财政部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双高计划”遴选基本标准,学校在9项标志性成果中应有不少于5项。
“近两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的高职院校名单,看哪些高职院校榜上有名,迈出评选“双高”的第一步!
注: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升本成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故不算在名单内。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根据近两届获奖结果显示,有300所高职院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上榜。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要具备三大条件:(一)国内首创的;(二)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三)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项目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 获得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双高”遴选的9项标志性成果分别是:
1.近两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3.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
4.有国家级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
5.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6.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7.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仅包括“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8.建立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学校未列入本省升本规划。
(摘编自2019年5月15日《聚焦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