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4 日,江苏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出台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从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6 个方面对职业教育未来改革作了具体规划。
江苏提出,要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 100 个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示范专业。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办法,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多样化升学机会。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施技能统一考核。今后,新增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教育。技工学校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将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江苏将积极承接 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2019 年试点规模不少于 4.5 万人。同时,联合行业制定教学标准, 建成覆盖所有专业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标准、技能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到 2020 年所有职业院校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届时不达标的学校一律停止招生。
江苏将建立产教融合基本制度,省级每年认定 100 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 200 元至 400 元的标准,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
在提升办学质量、打造高素质“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等方面,江苏将对专业教师进行任教专业核心技能考核,并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等可由招聘院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同时,完善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职业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此外,江苏还明确将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到 2020 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苏南地区不低于 1 万元、苏中地区不低于 8000 元、苏北地区不低于 7000 元,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公用经费达到当地普通高中的 1.5 倍。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定额标准,提高到与普通本科同等水平。
(摘编自 2019 年 06 月 12 日《中国教育报》第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