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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来源: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日期:2018年11月18日 21:48  点击:  属于:职教动态
  2018 年 11 月 5 日,云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力争到 2020年,培训 1000 万人次高素质的劳动者”的目标。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要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使每名劳动者在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至少能够接受 1 次职业技能培训。
  针对农村劳动者,《意见》提出,要围绕扶贫攻坚,结合转移就业和省内外用工市场的需求,重点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采取培训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转移输送一批技能劳动力、培养一批适应云南重点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创业扶持一批劳动者就业等措施,实现“一人一技、一技促脱贫”。以就业为导向、建档立卡劳动力为重点,根据园区和企业岗位用工需求情况,科学安排培训项目和时间节点,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每年完成培训 300 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20 万人。
  对城乡在校毕业年度的初、高中学生,要开展技能牵手行动, 实施职业院校与初、高中学校互访互动等交流,开展以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为主的职业技能教育。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技能塑形计划,通过职业院校,采取短期集中培训形式,组织开展以基本素质、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社会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劳动预备培训。
  对入读职业院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和通过培训就业的建档立卡劳动者,落实“雨露计划”的扶持政策,实现应补尽补。扩大怒江州、迪庆州农村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范围,逐步将试点经验推广到边境县(市)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
  对“三区三州”(位于西藏、新疆、甘肃、四川和云南,是国家层面的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要以培养青年脱贫生力军为核心,每年对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20 万农村青年开展现代生产技术、沟通交往、普通话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升青年的能力素质;对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创业理念、创业能力、电子商务等培训。
  同时,要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引领行动、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权益保护行动,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计划”, 把职业生涯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大学生培养全过程,每年组织 2 万名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培训。要广泛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要鼓励引导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每年培训 5万名残疾人,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至少接受 1 次就业技能培训。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ybCBkMaGNa9ZA3Vph5iU7A?


 
(摘编自 2018 年 11 月 16 日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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