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职称“指挥棒” 激发教师活力
兴国必先兴教,兴教必先强师。长期以来,用好职称评价“指挥棒”优化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一直是高等教育乃至整个社会讨论的热点。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评价“指挥棒”转向,“破”什么“立”什么?如何通过职称制度改革破除“五唯”顽疾,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些重大问题在《意见》中得到解答。
中国教育报邀请7所高校相关管理者对《意见》进行解读,探讨如何用职称评价“指挥棒”,激发高校人才活力。
访谈嘉宾: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刘 伟
同济大学校长 陈 杰
北京体育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曹卫东
华中师范大学校长 郝芳华
清华大学副校长 郑 力
四川大学副校长 张 林
广西大学校长 赵跃宇
肩负哪些新使命?
——坚持立德树人,狠抓师德师风
记者:立德树人是高校的首要任务,也是评价教师履职能力的重要指标。《意见》怎样突出立德树人工作在教师职称评审中的导向作用?
刘伟:《意见》凸显了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以能晋升”的原则。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核心任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是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双一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的优秀人才。《意见》高度重视教学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地位,将人才培养业绩作为教师评价的重心,强化教学考核要求,提出把承担一定量的课堂教学任务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将有力推动教师回归育人本位,把更多精力和智慧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郝芳华:《意见》突出了“德才兼备”的教师评价体系,提出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提出要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的评价;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把教师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赵跃宇:立德树人不仅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高校教师的立身之本。《意见》将“以德为先,教书育人”作为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首要原则,明确“以师德为先,以教学为要,以育人为本”,“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将立德树人作为职称评审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导向,是贯彻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重要实践,牢牢把握了高校教师的根本使命。其意义不止于指导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从纯粹的学术标准走向立德树人的根本标准,也是努力实现教育、学术、教学、办学回归初心的“定海神针”。
记者:此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在具体实施中,高校应该怎样强化教师的师德师风?
陈杰:将“以德为先,教书育人”作为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对此,一要继续将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道门槛”。将政治关、师德关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条件,构建科学合理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二要将教书育人、思政育人成效作为教师评价体系改革的根本出发点。高校要按照《意见》要求,加强评价指标的导向性设计,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强化教师思政教育要求。三要重点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建强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至关重要。结合此次《意见》内容,高校要在教师职称评审中搭建单独评审通道,制定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要求和特点的评聘标准,从而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发展。
郑力: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应该成为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而教书育人作为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其投入与成效理所当然是教师评价的重中之重。在教师职务晋升中,高校应该把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教师工作部配合院系各级党组织负责把好思政关、师德关,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学校要将课堂教学和教学质量作为评价要素,将教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课程体系建设等各种育人工作中作出的贡献均纳入教师教育教学评价范畴。
张林:高校教师必须以“四有好老师”“四个相统一”和“四个引路人”为标准,成长为真正引导学生立身做人的合格教师。落实“首要条件”,就是要坚持师德第一标准。这就需要高校不断加强教师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用崇高的理想信念引导教师的价值取向,规范教师的行为选择;不断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健全评价标准、体系及考核方案,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强化师德考核的引导和威慑,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解决哪些大难题?
——坚持破“五唯”,突出贡献与影响
记者:长期以来,关于高校科研评价体系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此次《意见》再一次明确了破“五唯”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曹卫东:《意见》坚持破除“五唯”,将高校教师的学术评价交给同行专家。“五唯”之害在于“唯”,任何形式的“唯”都会造成评价标准绝对化、片面化、单一化和功利化。不“唯”不是不要,更不能以彼“唯”替代此“唯”。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尊重教师发展规律,尊重社会发展实际。在“破”的同时,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和视角来寻求“立”的依据。科学评价应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体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各领域,积极推行科学有效的多元化评价,拓展“代表作”的内涵和外延,建立健全国际国内同行评价、外部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培育建立有公信力的学术共同体,切实将高校教师的学术评价交给同行专家。
张林:坚持破“五唯”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和影响。教育评价标准应与教育规律和时代要求高度契合。《意见》进一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学术论文指标的使用,要改变过去热衷于“数”教师的论文和专利数量而忽视质量;改变过去将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改变过于重视影响因子,而忽视研究本身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以及教师的实际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等状况。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而应该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破除了“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医学临床等不同类型人才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重点突出贡献、特别是标志性贡献。
赵跃宇:在推动科研创新方面,《意见》提出评价机制创新的五项举措:一是分类分层评价。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型、不同的学科领域和不同的专业门类,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二是创新评价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将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有机结合。三是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多种成果形式,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四是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承担重大基础研究和攻克重大技术难题,注重工作实绩。五是完善信用和惩罚机制。引导建立学术共同体自律文化,建立完善诚信记录、利益冲突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
记者:《意见》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高校。对此,高校应该怎样落实《意见》精神,实现真科研、真学问、真贡献?
郝芳华:《意见》提出评审权下放后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并定期按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对因评审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高校,责令限期整改。这就能够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
陈杰:高校要用好自主评审的政策支持,引导广大教师自主选择符合自身特点,最能发挥自身特长、最能激发自身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岗位,并在所选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要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高校在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既要维护好队伍质量,也要妥善协调评聘体系中的进退留转问题,要注重综合考核、多维考核、阶段考核与长期考核,实现动态调整。要及时搭建和完善不同系列与岗位之间交叉流通通道,形成程序规范、合理有序、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发展与流动制度。
提出哪些好举措?
——强化问题导向,创新评价机制
记者:此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拓宽了职称评审思路,这些创新举措未来将怎样影响高校的改革与发展?
刘伟:《意见》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打造出了多元化发展之路。按照分学科、分岗位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思路,《意见》提出按照岗位类型、学科领域、研究类型和专业门类,分别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探索将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形式的成果类型纳入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将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体系,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的考核周期,这些措施更加尊重不同序列教师的成长规律,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机制,打造多元化、可选择的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曹卫东:与传统评价体系不同的是,此次《意见》更加突出实绩导向,引导教师为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科学评价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高校教师将新时代高等教育担负的历史责任与使命扛在肩上,坚守奉献国家、服务人民的职业底色,坚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将智慧与力量奉献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奋斗中。
赵跃宇:《意见》有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建立评价标准,把教师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这将深入促进思政课更好地发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作用,成为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
郝芳华:《意见》提出,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可以适当延长。这些举措为重点人才、特殊人才开辟了绿色通道。同时,《意见》提出,申报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党政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这些举措对净化学术环境,对教师坚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规范都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怎样奋力有作为?
——用好“指挥棒”,推动落地见实效
记者:一分靠部署,九分靠落实,《意见》为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高校应如何发挥“指挥棒”的作用,推动《意见》落地见实效?
郝芳华: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惯性大、路径依赖性强,是高等教育、高等学校改革的深水区,推进的难度大、进程缓慢。此时出台的《意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核心目标,能够有效推动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有利于引导激励广大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校要按照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优化评审标准,完善评审机制,确保评审质量,并在教师中做好宣传教育,引导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制度改革。
赵跃宇:《意见》的创新举措既大力破除了人才评价机制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等弊端,又着力建立科学合理、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师评价制度,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注入强大动力,必将推动高校教育评价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取得实效。高校应当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主体责任,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借助深化改革的东风,把教育评价改革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陈杰:高校要深入领会《意见》精神,对照改革要求,全面进行清理规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切实改革不符合《意见》精神的做法,探索出具体可行的办法,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同时,高校还要以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契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引高端、汇人才、稳队伍、强学术、重贡献、突特色”为主线,努力打造一流师资队伍,为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记者:每个学校具有不同的校情和学科背景、差异化的发展规划和路径,高校该如何结合自身特色,构建科学的职称评审体系?
郑力:评价制度的改革关键在于通过制度形成良好的评价文化。高等学校的学术共同体建设是教师评价改革的着力点,也是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改革的关键。《意见》明确提出完善信用和惩戒机制、引导建立学术共同体自律文化,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这是一个区别于以往评价体系的、较为鲜明的价值导向,也是清华大学长期以来改革的重要方向。清华大学围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评价这一突出问题,狠抓学术共同体文化建设,从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完善校内学术共同体评议,到规范校外同行专家遴选、严格代表作的评审等,努力建立良好的学术共同体评价文化。
刘伟:中国人民大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学校成立80周年贺信中提出的“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弘扬优良传统,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要求,以《意见》为改革蓝图,持续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致力破解高校职称评审工作面临的矛盾问题,推动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让广大教师有所作为、有所发展、有所收获,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事业发展。
曹卫东:《意见》的出台,为体育类院校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体育类院校应基于自身办学定位与学科特色,用好职称评审自主权,科学创新岗位类型,设置特色化的评价标准,构建教师与体育专业人员协调发展的职称制度体系,建立注重教学、科研、训练工作实绩的评价机制,引导教师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助力备战奥运、服务竞技体育主战场等方面干出实绩、作出贡献,全面推动体育类院校特色建设、转型提质、创新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体育类院校应永葆“立德树人、体育报国”初心,自觉把一流体育大学建设和国家民族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深化改革,积极打造一流师资队伍,努力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教师职评要下放评审权,也要打破终身制
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的学校缺乏对教师职称评审的决定权、职称评审方式的科学性有待提升和中小学教师职称指标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表示,建议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到学校,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指标分配。
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在改革之初的确调动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40多年过去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已明显不适应现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教师职称终身制,引发了许多弊端。
目前,教师职称随人走,一旦评上了某一级职称资格,不管今后干得好不好、能不能够胜任,都是按所评职称给予待遇和职位。《瞭望》杂志刊载的《兴安盟的教改实践》一文提到,兴安盟6个旗县市234所学校,每所农村学校都有3~5名教师做着看大门的营生,其中2~3人还是高级职称教师。出现这种状况,原因在于教师一旦评上职称,其工资待遇就不会再改变,教师也就失去了进取心。门卫、教辅等岗位要比一线教师轻松很多,于是,大家都争着抢着去干这些非教学岗位。
按照现行的教师工资政策,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分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薪级工资和各类津补贴四项。其中,薪级工资和工作年限有关,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直接和教师的职称挂钩,职称越高,收入越高。许多没有评上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工作上勇挑重担,工资却比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低很多,工作热情受到严重挫伤。
同时,职称高低导致的收入差距也促使一些教师为了评职称争指标、争先进,影响人际关系和正常教学秩序。有些教师不惜重金发表论文、评奖,催生了腐败,败坏了风气。此外,教师的知识储备是需要不断更新的,因为教师职称终身制,一些教师评上高级职称后便失去了学习新知识的动力。如此,既不利于教师成长,也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教师职称终身制成为了阻碍教育发展的绊脚石。
因此,要打破职称一聘终身制,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合理流动的竞争机制。每三年或五年对教师进行德、能、勤、绩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实行高职低聘。同时,要向评上高级职称、享受高工资待遇却在门卫、宿舍、食堂等教辅、工勤、管理岗位工作的教职工的利益“开刀”,专任教师转岗到工勤、教辅岗位,要按工勤、教辅岗位重新核定工资,不再保留教师职称工资待遇。只有这样,才能激发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019年,北京市修订出台的《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强调,教师职称要“能上能下”。在实际操作中,职称和岗位聘任均实行聘期制,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高校可根据教师与岗位的适用情况,低聘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教师职称评聘改革,为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补齐职改短板开了个好头,值得各地借鉴。
(摘编自2021年3月8日《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