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是国家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履行责任担当、确立质量发展观、宣传发展成绩、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安排。
自2012年以来,“高职质量年报”已经连续发布七年。从已发布的2018年质量年度报告显示,共有1338所高职院校发布质量年报,首次实现全覆盖。
“双高遴选”要求第9项是满足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5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的院校。
然而,根据高等质量年度报告报送管理平台发布的信息,2014年—2018年均有高职校被通报,5年间,被通报的高职院校共有480所。2014年有40所,2015年有9所,2016年有395所,2017年有105所,2018年有69所。
近五年每一年被通报的高职校名单及通报原因
2014年
以上信息如有异议,请联系数据来源:《关于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报送情况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情况的通报》(教职成司函〔2015〕45号)
以上信息如有异议,请联系数据来源:《关于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报送情况和高等职业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情况的通报》(教职成司函[2016]40号)
以上信息如有异议,请联系数据来源:关于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执行情况及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教职成司函〔2017〕33号)
以上信息如有异议,请联系数据来源:关于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执行情况及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教职成司函〔2018〕51号)
2018年
以上信息如有异议,请联系数据来源: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执行情况及2018年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教职成司函〔2019〕20号)
根据“双高计划”遴选要求,学校在规定的9项标志性成果中取得不少于5项,以上被通报的高职院校或将因此一项失误而与入选“双高”院校失之交臂。
《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强化内涵、提升质量,推进高职院校建立健全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治理结构。同时,也是社会了解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窗口。高等职业院校应按照教育部门要求正确、完整、真实地发布“质量年报”,既对自己负责,也接受社会监督。
诚然,“高职质量年报”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风向标。高职院校应进一步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将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培养,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要积极融入区域产业发展战略,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摘编自2019年5月22日《聚焦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