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19年新春伊始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新时期深化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战略部署。《方案》作为继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之后的又一个国务院层面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磅文件,明确了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方向,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位置,起到了举旗定向的作用,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了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具体措施,释放了多项职业教育改革红利。
一是明确了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细化了顶层设计。提出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的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目标。
二是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建立了一批制度标准。《方案》提出了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为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与人才支持。同时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三是推出一批重大项目,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同时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及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等。
四是启动一批试点,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上述改革目标的达成,笔者认为重在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即坚定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切实发挥各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保障作用。
一、坚定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最根本的就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对职业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力贯彻,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必须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好、落实好。
一是加强党对职业教育事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要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扎根中国大地办职业教育,确保职业教育战线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广大干部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二是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方面,要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健全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政治核心作用、思想引领作用,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不折不扣全面贯彻执行。另一方面,要选强配好学校的领导班子,抓好领头雁,要让政治家、教育家来管理学校。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落实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以及“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重大战略决策的稳步推进,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也面临着增速换挡、动力更替、质效改善、体制创新等方面的转型。《方案》中提出的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建设多元办学格局、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等内容,都涉及到国家不同部委、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和统筹,这也是职业教育办学最为复杂和特殊的地方,必须将目标锁定在如何加强利益相关者对职业教育办学的参与,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理解鼓励各利益主体参加职业教育办学的现实诉求,构建一个利益相关方参与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
早在2004年,国务院就曾批复由教育部牵头成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以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部门利益协调的有关问题。但随着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办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开始触及更多诸如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体制机制的“深水区”问题,涉及的问题更加复杂,协调的部门更加多元,单纯由教育部牵头的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力度不足,这就需要国家顶层进一步设计成立更为贴近现实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此,国务院于2018年11月20日批复了教育部《关于提请调整完善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此次,此联席会议制度在《方案》中再次得以强化。与此前的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相比较,新成立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了更进一步的突破,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重要方面:
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级别更高。此次成立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召集人由教育部长改为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并设副召集人两人,由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这就凸显了党和国家的重视以及在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中联席会议制度的权力将更大,改革力度将更强。
二是参与部门进一步增加。此次联席会议制度由过去的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农业部、扶贫办6个部门和单位拓展为教育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税务总局、扶贫办9个部门和单位。新增的国资委、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就是要将近年来围绕中小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问题、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的诸多瓶颈问题得到突破。
三是职责和权限有了提升。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由过去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听取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督促检查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长期以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主体地位不突出、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不够紧密等问题,使得过去的以政府为单一办学主体的体制面临着巨大挑战。
为解决上述问题,《方案》把改革探索的目光转向了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巨大潜能,提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目的是要在投资和管理上尽快打破政府办学“单一化”的格局,进行“多元化”选择,核心内容就是要打破政府作为唯一管理机构和单一权力中心的现状,实现办学主体的多元化,这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途径,其最终目标是建立一种由各利益相关方自主参与,基于自主合作的符合共同利益的职业教育治理机制。
政府要彻底改变“统办统包”的局面,政府办学应选择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制约经济发展“瓶颈”的战略产业领域,或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大量紧缺技能型人才的行业作为办学和投资的重点。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企业、行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和境外机构等多种力量办学的比重,形成多个办学主体、多种投资主体共同办学的多元办学格局。
职业院校要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办学,进一步扩展和密切与行业、企业等部门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生产实践的结合,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产教融合“双元”育人转变。但从目前现状来看,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度不高,仍然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之一。借鉴“双元制”等职业教育成功范式,可以发现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主体作用,这既是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性要求,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
今后在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方面:一是要从宏观层面完善政策体系,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在中观层面,深化产教融合,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宽松优质的外部环境。三是从微观层面,加强行业、企业主体意识,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增加战略筹码,落实好产教融合企业的遴选工作,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形成“学校—行业—企业”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优化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办学环境。
四、切实发挥各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保障作用
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保证职业教育重要地位不动摇。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职业教育事业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在教育总体规划、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土地供给以及教师队伍建设中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办事,保障各级职业教育整体协调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就要树立正确的理念,按职业教育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来办职业教育、管职业教育,将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一张蓝图画到底,既要保障教育公平,又要让人民群众有教育获得感。
今后一段时间,各地方政府首先要尽快推动地方教育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地方职业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各级政府应当根据自身职业教育发展实际,适时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政府要实质性地协调各个相关部门,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协调和落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学校、企业等在办学中的权利与义务,通过投资、评估、指导等方法引导职业院校的发展方向,整体化推进职业教育。其次,运用多元手段协调各方利益,密切部门合作,赢得行业支持和社会参与,相互配合、互惠互利。通过创设环境、搭建平台、制定政策、提供信息服务等,引导职业教育机构面向市场,搞活机制,自主办学。其三,建立有效的督导与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职业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职业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综上所述,我国职业教育已经经历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向职业教育大国迈进”“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向技能强国迈进”,再到今天的“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四个历史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地提出了“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新的战略目标,将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我国的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优化,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不断扩大,办学体制将进一步改善。
本文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年5月6日第7期